国际贸易磋商可供选择的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129页(404字)

国际贸易磋商是指国际贸易的当事方就有关交易条件进行协商的过程。其方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在国际贸易中,通过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所达成的交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八条)“一项买卖契约的成立,可以采用书面(不论有无签署),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部分书面部分口头,也可由当事人的行为中加以推定。”(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案》)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某个国家已经声明书面合同是合同的唯一形式,而当事人只要有一方的营业地在做出了该声明的国家内,则上述惯例便不能被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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