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包装标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138页(2717字)
所谓包装标志泛指商品包装物上面所书写,压印和绘制的文字及图案,买卖双方通常需要在其合同中对包装标志作出相应的规定
1.唛头(Mark)
按照国际惯例,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而且不一定非要明示于合同之中,但是,如若买方要求用其指定的唛头,那就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唛头的内容及其式样。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对于易碎、易损、易变质的商品,在交易的磋商过程中,应要求在合同中写明在商品的外包装上面醒目地标示出相应的指示性标志,用以保证货物的安全。
下面所介绍的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指示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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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光 Keep in Dark Place
怕压 Not to be stow below other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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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放 Keep Flat
勿近锅炉 Stow away from Boiler
勿用手钩 Use no Hooks
切勿倾倒 No Turning Over
勿平放 Not to be Laid Flat
勿压挤 Do not Crush
怕热 To be Protected from Heat
怕火 Inflammable
怕冷 To be Protected fromCold
勿受潮 Keep Dry
小心轻放 Handle with Care
3.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如果交易的货物是那些易燃品、易爆品和有毒品等,遵循国际惯例的要求和我国的有关规定,要在商品的外包装上同时加列国际海运危险品标志和我国国内危险品标志,对此,合同中必须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利于事后划分有关责任的归属。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警告性标志:
危险品 Hazardous Article
毒品 Poison
放射物 Material Radioactives
爆炸物 Explosives
易燃物 Inflammable
4.商品标签必须符合有关国家的法规与习俗
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对于在其市场上销售的商品通常规定有包装和标签管理方面的法规,而且随着全球贸易形势的变化,近些年来,他们在这方面的制度越来越严格,甚至已经形成为影响国际贸易健康发展的非关税壁垒。比如,要求进口商品按规定的计量制度来标明毛重或净重,详细列明商品的配方或配料以及使用方法等等。除此以外,对商品标签的要求,有时还会涉及到文字的运用,象加拿大这个国家,就有类似的法令,规定进口商品的标签须同时注明英文和法文。
5.上述各类标志及标签,在其设计和印刷时,要充分考虑到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宗教信仰以及民族偏好
比如在色彩方面:
港澳地区的人们喜欢红色和绿色,忌用白色和蓝色
突尼斯这个国家的人民喜爱绿、红、白色组
日本民族比较喜爱的色彩是红色,但是在贸易活动中有时又忌用红色
希腊人喜欢蓝白色组
墨西哥人喜爱红白绿色组
巴西人忌用紫色、黄色和暗茶色
委内瑞拉这个国家的人们喜欢黄色,在商业活动中忌用红、绿、白、黑、茶五种颜色
比利时北部地区的人们与比利时南部的人们在颜色的喜好上截然相反,北部是女孩子喜欢蓝色,男孩子喜欢粉色,而南部是女孩子喜爱粉色,男孩子爱蓝色
法国人痛恨墨绿色
爱尔蓝人痛恨红蓝色组
伊斯蓝教国家忌用黄色,喜欢绿色
埃及人畏惧蓝色,偏爱绿色
西班牙人爱好黑色
而在图案方面,不同的国家与民族也有许多有趣的讲究:
绿三角在土耳其是免费样品的标志
红三角在捷克表示有毒
伊斯蓝国家忌用猪的图形
东南亚国家的人民偏爱大象图案,英国人却不喜欢大象
日本人忌用荷花,所以带有荷花图案的礼品不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