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理财人员的职责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302页(845字)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理财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参与拟订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企业评聘的会计人员,其职称职务不同,基本职责要求也有所不同。

不同专业技术职称的基本职责:

(1)会计员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具体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编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和办理其它会计事务。

(2)助理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一般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分析检查某一方面或某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3)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培养初级会计人员。

(4)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5)财务部经理(或主任)的基本职责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主持制定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和实施办法,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并领导、督促会计人员贯彻执行;参与经营决策,主持制定和考核财务计划或预算;经常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会计工作;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考核会计人员的工作,合理调配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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