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管理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580页(624字)

企业对自身无形资产的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效益原则

即企业要尽量使无形资产发挥出最大效益。为此,需要企业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如非专利技术要做好保密工作,使其只为自身利益服务。又如商标权,若是名牌商标,就要注意名符其实,保证该种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工作;如果转让商标权时,也必须监督被转让者的产品质量达到要求。否则,就容易砸了自己的牌子。

2.有偿转让原则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时要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合法的转让收入,不要低价转让,更不要因无形资产的“无形”就无偿转让。

3.合理计价原则

无形资产的取得,既然是企业付出劳动的结果,因此这种劳动必然要求价值补偿。这就需要企业在使用或转让时,要正确计价,保证取得无形资产所付出的代价有足够的补偿。

4.合理摊销原则

企业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取得无形资产的代价和支出必须在取得的收益中得到补偿,即无形资产的摊销,应按无形资产的有效期把其价值分期摊入各期的管理费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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