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597页(289字)

企业作为长期投资而购入的股票和债券,一般并不进行转让、出售,但企业若急需资金,或继续持有此种股票、债券,将不会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也可以将其转让出去。根据国家新颁布的《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在进行股票、债券转让时,在财务处理上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转让获得的价款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股利时,应按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

(2)转让股票、债券取得的价款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