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的计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591页(1104字)

对外投资的计价包括:投出时形成的投资资产以何价值确认入帐、期末投资资产的估价以及投资收益的确认。

1.投出时形成的投资资产

根据实际成本原则,当然按实际发生的支出计价。对实物投资而言,应以重置价值计价,对于证券投资而言,则以买价、经纪人佣金和其它有关支出扣除应计利息-应计未付股利计价。

2.期末投资资产的估价

在期末报告实存有价证券时,存在三种计价方法:

①按成本计价。采用这一方法时,有价证券的价值按帐面置存价值,也即有价证券帐户上的余额来确定,为充分披露信息,可于括弧内同时列示证券之市价。一般地说,在市价波动幅度较小,短期投资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不大时,使用此法较为可行。且按国家现行制度,必须使用该法。

②按市价计价。因为按公允市价计价不仅可据以判断企业财务的真实状况,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具价值的信息.更兼市价乃衡量实际可用资金的唯一尺度。故在国外大多注册会计师中均持此观点,当然反对者也有之。

③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依据这一原则,证券投资在财务报表上的列示应以成本与市价较低者为准。主持这一观点的人主要注重短期投资的目的实为现金之后备来源。若市价下跌则表明不能照原投出成本转换成现金。至于这一做法所带来的逻辑上的矛盾,一则是承认下跌,不理会上涨,一则是持反对意见者的依据。

3.投资收益的确认

对短期投资有价证券的收益确认,较为容易。长期投资的收益确认分类叙述如下:

①债券投资收益的确认,涉及溢价与折价的摊销,利息收入及出售与转让的收益。企业在持有有价证券期间所得利息应先进行收益、折价摊销,若在购入时含有应计利息,也应扣除,然后才作为投资收益。出售与转让的收益确认将在第三节论述。

②股票投资收益的确认,有成本法与权益法两种。成本法下,投资收益以从所投资企业中所取得红利作为投资收益确认,除非收回投资,不减少帐面投资成本;而在权益下,以所投资企业的经营成果中应属于投资者的份额确认收益。收到红利作为长期投资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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