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水电用水水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94页(687字)

美国《流域管理条例》规定:(1)年基本水费:从特拉华河流域委员会所拥有或部分拥有的蓄水设施获益的传统径流式水电站,其拥有人应向特拉华河流域委员会支付年基本水费,其数额按装机容量计,每千瓦/美元。(2)变动年水费:除按设立的年基本水费外,还应按下述规定估算以每台机组实际发电量为基础计算出的年水费值:水电站拥有人对受益于特拉华河流域委员会的投资使水电站获得增高的水头,应支付所发电量的水费为1密尔/千瓦小时(0.1美分/千瓦小时)。水电站拥有人对该水电站从获得因特拉华河流域委员会赞助的工程才能增加的流量中所产生额外效益的,应支付所发电量的水费为半密尔/千瓦小时(0.05美分/千瓦小时)。当实施征收增高水头的水费时,将不得再征收增加流量的水费。(3)信贷:水力发电设施的拥有人就接受一份抵付当年用水水费的信贷,即另外一种应支付给特拉华河流域委员会的水费,数额为特拉华河流域委员会每一日历年从美国陆军工程师团或从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收到的数额。(4)免费:当水力发电设施用水水费累计小于25美元/年的,就不必支付水费。对已取得特拉华河流域委员会根据特拉华河流域协定第3.8款规定审批同意的水力发电设施,将不再评估其应补交的水费。未能从特拉华河流域委员会所拥有或部分拥有的蓄水设施中获益的所有水力发电工程均不须向特拉华河流域委员会交纳这些水费。(5)水费账单支付:应付款日之后的前30天尚未支付水费的,其每年应付水费额须承担每拖欠日按月利率为1%的利息。每个日历年最后30天内应付清水费。对不满1年的年基本水费应按比例计算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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