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北京出版社《临床护理全书妇科·产科分册》第104页(953字)
①概念: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周之间终止妊娠者称为早产。
②原因
A.母体方面的原因:包括合并急、慢性疾病,子宫发育异常,患有妊娠并发症如高血压综合症、胎盘早剥、前置胎盘等。
B.胎儿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胎膜早破、多胎妊娠、羊水过多、宫内感染、母儿血型不合、胎盘功能不全等。
③临床症状
A.孕妇下腹部胀满感。
B.下腹痛。
C.胎膜早破。
D.阴道出血。
E.胎儿娩出。
④诊断及检查
A.症状。
B.外诊、内诊。
C.胎膜早破的诊断。
D.分娩监护仪对宫缩的观察。
⑤治疗方针: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治疗方针。
A.妊娠35周或35周以上,不论是否破膜,可待其自然临产;如果破膜48小时不临产,可行引产,同时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B.如妊娠不足35周且未破膜者,采取下列措施:
孕妇卧床休息,注意尽量保持左侧卧位。
抑制宫缩。
根据情况适当应用镇静剂。
预防胎儿宫内窘迫综合征。
给氧、切开会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