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素钠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编临床用药手册》第317页(1057字)
【别名】 肝素,Heparin,Calciparine,Hepathrom,Lipohepin,Panheprin。
【作用与用途】 本品可激活抗凝血酶Ⅲ(ATⅢ),从而发挥抗凝血作用,在体内外均能延长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和凝血酶时间,可影响凝血过程的许多环节,另外可激活和释放脂蛋白酶,在体内亦有降血脂作用。口服不吸收。用于防治血栓和栓塞,如心肌梗塞、肺心病、血栓性静脉炎、脑血管及术后血栓形成等,(对已形成的血栓无溶解作用);各种原因如细菌性脓毒血症、胎盘早期剥离、恶性肿瘤细胞溶解所致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早期应用可预防纤维蛋白和凝血因子的耗竭;体外抗凝血,如心导管检查、心脏手术体外循环、血液透析等。
【剂量与用法】 静滴:5000U~10000U/次,以5%~10%葡萄糖或生理盐水100ml稀释,速度20~30滴/分,30~60分钟内滴完,需要时每隔4~6小时重复滴注1次,总量可达25000U/小时。亦可每日10000U~20000U,加于1000ml5%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中静滴,速度20滴/分,用以维持恒定血药浓度。用于体外循环时375U/kg,体外循环超过1小时者,每kg体重加125U。深部肌注或皮下注射:1000U~12500U,8~12小时/次;小儿每次50U~60U/kg,必要时可加倍。
【注意事项】 ①本品过量可致自发性出血。②过敏反应,如急性鼻炎、哮喘、瘙痒、荨麻疹、结膜炎、发热,心前区紧迫感及血管痉挛性反应,偶有过敏性休克。长期使用可致脱发和短暂的可逆性秃头症、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静注可能发生急性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导致紫癜、瘀斑及血尿,偶致心律失常;可能会有局部刺痛和局部血肿。③对肝素钠过敏、有出血倾向、患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消化性溃疡、黄疸、严重高血压、颅内出血、细菌性心内膜炎、活动性结核、先兆性流产或产后、内脏肿瘤、外伤及手术后均禁用,孕妇慎用。④为了防止过量,滴完后应测凝血时间(试管法),凝血时间控制在25~30分钟为宜;过量引起严重出血时,可静注鱼精蛋白解救,每次剂量不超过50mg,10分钟内注完。
【剂型与规格】 注射液:1000U(2ml)/支,5000U(2ml)/支,12500U(2ml)/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