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应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中药鉴别炮制应用手册》第14页(4867字)

中药的应用包括配伍、禁忌、剂量、服法等主要内容。

配伍是根据具体的病情,按照用药法则,选择两种以上的药物合用,以充分发挥药物的功效,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所谓:“用药之妙,莫如加减,用药之难,亦莫如加减。”其妙就妙在临症而巧妙的配伍上。一张疗效可靠的处方,不仅要针对性强,恰中病情,还需立法谨严,用药主次分明。要做到这一点,没有一个“巧”字,“妙”又何在?黄连配木香,香连丸善治热痢里急后重;黄连配吴茱萸,左金丸治疗肝火腹痛吞酸;黄连配肉桂,交泰丸,治心肾不交失眠;黄连配生地,黄连丸,能治实热消渴,只一味黄连因配伍不同,主治迥异。可见配伍在临症应用上的重要性,而用药加减之难,就难在选药配伍上。我们的祖先经过长期的医疗实践,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总结出了选药配伍的七种规律,称为“七情”。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杀、相反。并具体的总结出十八反、十九畏等。除单行药物不需配伍,原则上相反的药物不能同用外,其余五种基本上说明了药物配伍后,相互间的促进,抑制和对抗等作用。

为增强疗效,必须掌握药物间的相互促进作用,常选用功效相同的药物配伍,即“相须”。如大黄与芒硝味苦性寒,均能泻下通便,配伍后能明显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知母与黄柏配伍更能增强滋阴降火的能力;附子与肉桂配伍更能促进引火归源的作用,都比单味药效增强。

选用性味功效虽有不同,但亦有某些共同性的药物配伍,即“相使”。以一药为主,另一药为辅,辅药能增强主药的疗效。如黄芪与当归配伍能益气生血,芍药与甘草配伍能缓急止痛,都是为了增强主药的功效。

利用药物间的相抑作用,来制止对某种病情的偏性或毒性,以消除其不利因素,促进其有利因素,达到治疗目的,此即“相畏”、“相杀”。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同用能增强其降逆止呕作用;所以说生半夏、生南星畏生姜;而生姜能消除或减轻半夏、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称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由此来看,相畏,相杀的配伍关系,乃是同一内容的两种提法。

相恶,是两药的某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功效减弱或丧失,并非是两药各种功能全部相恶。如黄芩恶生姜,只是黄芩的清肺,清胃功效与生姜的温肺,温胃功效互相牵制而使疗效降低,但生姜能和中开胃,治疗食欲不振、呕呃之症,黄芩尚可清泄少阳以除热邪,在这些方面,两药并不一定相恶。

两药是否相恶,应与所治症候有关,如用人参治疗元气虚脱或脾肺纯虚无实之症,而用以消积导滞的莱菔子,则人参补气效果降低,但对脾虚食积气滞之症,如单用人参益气,则不利于积滞胀满之症;单用莱菔子消积导滞,又会加重气虚。两者配伍相制而成,故《本草新编》说:“人参得莱菔子,其功更神。”故相恶配伍原则上应当避免,但不是绝对的,也有可利用的一面,这也就是历代医家不将相恶配伍视为配伍禁忌的原因。

相反:即两种药物配伍,能产生或增强毒性或副作用的反应。如,用药禁忌的“十八反”,“十九畏”若干药物。

总之,药物的配伍是为了更充分发挥其病的功效。相须,相使的配伍能产生协同作用而增强疗效,这是临床非常需要的方法。但有些药物相互配伍后,会产生拮抗,而降低原有的功效,因而用药时应特别注意。而有些药物配伍后,能减轻或消除原有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相畏,相杀的配伍。这就需要在应用毒性药物或剧烈性药物时,考虑应用。本来单用无害的药物,而因合用后,却产生毒性或剧烈副作用,则属配伍禁忌,如相反配伍,原则上应避免使用。

中医从单味药的应用,进而发展为两种以上药物的配伍运用,已成为中医治病的重要方法。

用药禁忌:主要包括药物配伍禁忌,妊娠用药禁忌,服药时的饮食禁忌三个方面。

(一)药物配伍禁忌

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但历代医家对其认识并不一致,其影响最大的是“十八反”、“十九畏”所列的药物配伍禁忌,在临床应用时,应避免配伍。而在古方及现代配方中也出现一些相反、相畏药物配伍的例子。如甘遂半夏汤,甘草与甘遂配伍;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合用,海藻玉壶汤、散肿溃坚汤等均以甘草和海藻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配伍;十香返魂丹,丁香与郁金配伍等。

目前对“十八反”、“十九畏”虽经实验性研究,仍未得出结论性意见。若无应用经验和充分依据,仍须避免盲目配伍应用,实应持慎重态度为宜。

(二)妊娠用药禁忌

治疗妊娠妇女的疾病,要注意保护胎元,以避免有损胎元或致堕胎的药物。根据对胎元损害程度,可分为禁用或慎用两类。

1.禁用 大多为毒性大,药性猛烈的药物。如烈性泻下药:甘遂、巴豆、大戟、芫花、牵牛子、商陆等;破血通经药:三棱、莪术、水蛭、干漆等;剧毒药:水银、斑蝥、钱子等。

2.慎用 活血祛瘀、行气破滞、辛热滑利等药物。如:活血祛瘀的桃仁、蒲黄、红花等;行气破气的青皮、枳实等;泻下的大黄、芒硝等;辛热的附子、乌头、天南星等;滑利的牛膝、冬葵子等。

凡属禁用的药物都不能使用;慎用的可根据病情,但没有特殊必要,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三)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就是人们常称的“忌口”,因为在服药期间,有些食物可能减弱或消除药效,甚至产生副作用。医书记载常以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及蜜等。这是说在服用某些药物时,应避免食用某些东西。现代医家也提出了服药时的饮食禁忌。如寒症忌食生冷;热症忌食辛辣;疮疡及变态疾病少吃虾、胡椒、辣椒及酒类;失眠者亦忌椒、蒜、茶、酒;水肿者忌盐;肝病者,不宜饮酒;冠心病不宜多食肥肉、蛋黄;泛酸者不宜食醋,糖等。

剂量:一般非毒性药物,单用时量可稍大,配伍时用量略少,主要药物可稍大,辅助药物可略少。用量太少,起不到治疗作用,超过一定剂量,又会产生不良反应。因此,在确定用量时,应根据患者性别、年龄、体质状况、新病久病、病情轻重及药物性能等全面考虑。一般讲,老人,体弱者,用量应稍低于成人量,5岁以下小儿,通常用成人量的1/4,5岁以上小儿可用成人量的1/2;老人体弱者用补药,剂量可稍重,但开始宜轻,逐渐加重;就病情而言,病重者,剂量宜重,病轻者,剂量宜轻;从药性来说,平和性药用量可稍大。毒性药需严格控制剂量在安全范围之内。

本书所标注的用量,一般是指干燥后的生药成人1日服用量。

煎法:主要是指汤剂的煎煮方法,煎煮是否得法,非同小事,它直接关系到药物的治疗效果。所以历代医家对此都非常重视。

煎汤者,要注意用具、用水、火候和方法等。

1.用具 目前通用有盖的陶瓷砂锅。其次白色搪瓷器亦好,但不宜用铁、铜、锡、铝等金属器具,因其能与药物发生化学反应而降低药效或产生副作用。

2.煎药用水 除处方特殊要求外,要以纯净水为原则,用水量以淹没药物稍高为度。

3.煎药火候 取决药物的性质和质地。一般开始用武火,煎沸后用文火。

4.煎药方法 煎前,浸泡10余分钟,然后先武火煮沸,后改为微火,约煎20分钟左右。不宜频频揭盖,尽量防止气味失散,以确保药效。

解表、清热、芳香化湿等含挥发性成分的药物,宜武火急煎,以免有效成分丢失降低药效;味厚滋补药及毒性药,宜文火久煎,使药物有效成分尽出或减低毒性。如药物煎糊,必须弃掉,不可添水再煎服。

有些药物应采取特殊煎法,如:

1.先煎 介壳、矿石类药物,应打碎先煎,煮沸后30分钟左右,再下其他药物;泥沙多的如灶心土、糯稻根须及质轻量大的白茅根、竹茹、夏枯草等,宜先煎取汁澄清,然后取汁代水煎其他药;某些有毒性的药物,如附子应先煎,以减弱毒性。

2.后下 借其挥发油取效的芳香类药物,如薄荷、砂仁等,应在一般药物将煎好时下,煎4~5分钟即可,以防其芳香有效成分走散;对于久煎会失掉功效的药物如大黄、钩藤等亦应后下。

3.包煎 防止一些药物煎后药液混浊及减轻药液对消化道、咽喉不良刺激,要用薄布或纱布包好,再入锅内煎煮。如赤石脂、滑石、车前子、辛夷、枇杷叶、旋覆花等。

4.另煎或另炖 某些贵重药品,应另煎或另炖,以避免同时煎煮被其他药物吸收而丢失有效成分。如人参、鹿茸等;有些难以煎出味的贵重药物,如羚角,应切薄片另煎2小时,或用小磨汁或锉成细粉调服。

5.溶化(烊化) 粘性大而易溶的药物,如饴糖、阿胶、鹿角胶、蜂蜜等,先单独加热溶化,再与其他已去渣药液混合微煮,趁热搅拌使之溶解。另有些药物,如芒硝,可直接入去渣药液中,微煮溶化。

6.冲服 散剂、丹剂、小丸、自然汁及一些芳香贵重药物如牛黄、麝香、田七粉、沉香末、紫雪丹等,不需煎煮,用开水冲服即可。

服法:服药是否恰当,对治疗效果亦有影响,所以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服药剂量 一剂中药,一天通常要服3次,病缓可服2次。急病重病者,每天服2剂,每隔4小时左右服1次,昼夜不停。慢性病可1日1剂或隔日1剂。

应用发汗药、泻下药,以得汗、泻下为度,适可而止,不必尽剂,免伤正气。

2.服药时间 一般说,宜在饭前1小时左右服为好,滋补药宜空腹服;急性病不拘时服;慢性病服丸,散,膏酒时,宜定时服;驱虫药、泻下药大多在空腹时服;对胃有刺激的或上焦疾病,宜在饭后服;治疗疟疾药物,宜在发作前2小时服;安神药,宜在睡前服。另外,有的药可煎汤代茶服。

3.服药温度 一般都为温服。发散风寒药最好热服,热症用寒药,宜热服;用从治法时,也有热药冷服或凉药热服的,呕吐或药物中毒宜小量顿服;丸、散等药剂,除特殊要求外,一般都用温开水服用;昏迷吞咽困难者,可用鼻饲法给药。总之,服药的温度也应根据具体病情,分别对待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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