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章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中卷》第1090页(4130字)
【简介】:
招标文书重要的一种,由招标方起单,用来说明招标中的各种规定和细节,从而确立了双方的责权利,保护竞争。
【范例】:
××市××自行车厂招标章程
一、招标目的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对耐用消费品提出的更高要求,创名牌产品,使它在国内国际上成为一流产品,对“白鹿”牌24型自行车外购、外协件采取公开招标,特制定本招标章程。
二、招标管理
第二条:招标单位由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立招标办公室,指派专人办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严格执行招标规定的程序和保密原则,尊重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投标箱在公证员监督下密封,投标函件一律投入密封箱内保存,待开标时开封。
三、招标条件:
第四条:在国内、外公开招标,采用登报、广播、电视广告形式,同时用书面通知对口单位前来洽谈。
第五条:招标单位必须向投标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①招标项目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及交货期。
②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
③招标文件及规定格式的投标表格。
四、投标条件
第六条:投标条件:凡国家、集体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招标项目的生产能力者(包括材料、设备及相适应的条件),均可投标。
第七条:投标方法:投标单位按照招标要求,向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填写招标文件。署名代表人,加盖公章密封,邮寄到本厂招标办公室。
第八条:投标函件必须书写清楚,在规定时间内投送,超过截止日期无效。
五、开标
第九条:开标时间: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十至十五天内进行。
第十条:开标方式:由招标单位请公证机关公证员、法律顾问、企业主管单位领导,以及在自愿参加的投标单位代表见证的情况下开标。
第十一条:开标程序:招标单位负责人主持开标,由公证员按公证程序进行监督:①查验投标箱密封。②开箱。③清点投标件数。④拆封、编号。⑤按招标项目名称、价格、公开唱标,由工作人员分类登记。⑥评选小组评议,投标单位回避,由公证员听取评议,以质量优秀、价格优惠为主,参考运费和其他条件,每项零部件评选1-5户为预选中标单位。⑦单位负责人公布开标结果,宣布预选中标单位名单。⑧公证员宣读公证书,发表公证,对预选中标予以确认。
六、中标
第十二条:经评定为预选中标者,均为预选中标户,由招标单位发给预选中标通知,约定时间、地点协商评判。应邀代表需携带单位委托书。预选中标单位如在通知的期限内,无承诺反映,即视为弃权。
第十三条:对预选中标户经协商谈判后,经依次逐一验证,协商比较,综合分析,以质量、价格、交货期、运输条件最佳为最后中标单位,发给中标通知书,提出要约。
第十四条:对未中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另发通知,但可接受落标单位查询。
七、合同
第十五条:招标单位在选定中标单位后,发给中标单位签约函件,中标单位必须按签订合同的法定手续,如期前来协商。按《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经济合同,互相守信,违约者必须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签订经济合同的双方或一方要求公证机关公证的,应申请公证。
八、其他
第十六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政策法令相抵触者,以政策法令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在执行中可补充修正。
××市××自行车厂招标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月×日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在索取招标文件后,必须认真阅读本须知。
二、招标文件有:
1.投标须知(包括附件)
2.土地投标书;
3.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土地划拨红线图);
4.土地使用规则。
上述文件由市政府土地招标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小组)负责提供,投标单位可在正常上班时间向招标小组索取。
三、在深圳特区注册具有土地开发经营权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须向招标小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给予退回,投标保证金随标书同时交土地招标小组。
五、投标单位向招标小组递交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投标书;
2.投标单位营业证书(影印本);
3.投标单位现状情况;
4.投标单位过去三年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年度经营报告与财务报告(包括有关财务报表);
5.规划设计方案。
六、投标单位必须认真全面填写招标文件的各栏,并按招标小组指定的地点投入标箱,招标小组不接受电话和口头的投标,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为废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印鉴或法人代表未签署;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清楚;
4.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经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
5.一个投标单位对一个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七、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交在深圳特区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或担保书,未中标者则予退回。
如果银行担保书的日期与投标书的有效保留期不符时,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投标单位必须了解招标小组的规定,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如有不清楚、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在招标截止日期以前用书面或口头向招标小组询问、澄清。招标小组将以补充文件的形式给予解答,邮寄或派人分发给所有的投标单位。
九、投标单位收到招标小组在开标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正、补充件,都必须在投标书中的空格内注明。修正、补充件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投标单位在招标截止日期前,如需要修改投标内容的,可以另投修改标,原标书作废。
十一、招标小组采取公开形式开标,投标截止日期即为开标时间,招标小组将当众宣布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及其它主要内容,招标小组有权拒绝任何一个或全部标书,且定标不受最高标价的限制。
十二、根据投标单位提出的标价,规划设计方案,工程竣工期以及企业资格审查等因素,经综合评议后,最后确定正式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持通知书及单位委托书前来签约。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单位,要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即无条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另定中标单位。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年 月 日 时,投标地点:
十五、为准备投标文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小组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