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56页(592字)

人在行走、站立或其他动作中,由足底留在承受客体上的反映形象。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留下的足迹,是揭示犯罪情节、认定犯罪事实的重要物证。足迹可以分为鞋印、赤足印和袜印三类,还有立体足迹与平面足迹之分。提取和保全犯罪现场足迹时,应视足迹的不同种类和形成条件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对立体足迹,通常采用灌制模型法;对平面粉尘足迹,常采用静电吸附法。足迹检验中所要寻找和运用的特征主要包括两大类:①形象特征。它是足底表面形态结构特征的反映,例如:鞋底花纹和磨损特征,赤足脚型及乳突花纹特征等。②步法特征。是人在行走运动中,动作习惯规律通过作用力变化在足迹中的反映。根据步法特征检验可以对作案嫌疑人进行排除和认定。足迹是在犯罪现场上遗留率最高、而且往往是连续的痕迹,它对于侦查破案以及认定犯罪人具有重要意义:①根据犯罪现场上足迹的种类与分布,可以判断犯罪人数、犯罪活动途经路线和出入道,推断作案时间和全部犯罪过程。②根据足迹的大小、形态及用力方式,分析犯罪人的身高、年龄、性别、体态及某些职业特点,为侦查工作提供线索、划定范围。③依据现场足迹的方向和保留的人体气味,采取追踪措施,准确查明犯罪人的来去方向,循迹搜寻新的遗留物证,甚至可以直接追缉到犯罪人。④将现场足迹与重大嫌疑人的样本足迹进行比较检验,提供鉴定结论,作为揭露犯罪人的重要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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