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中卷》第1565页(2010字)
【简介】:
律师代书是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方式。服务形式简便快捷,服务内容非常广泛。
【范例】:
遗赠扶养协议
扶养人:大岸乡尚仁村村民委主任
法定代表人:杨宪民,村委主任
遗赠人;何维诚,男,65岁,×族农民,住尚仁村
扶养人与遗赠人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扶养事项:尚仁村村民委员会对何维诚生前保吃、保住、保穿、保暖,死后保葬,生养死葬完全负责。保证生活水平不低于全村的一般水平,生病医药费由村委会包付,身后安葬按村规民俗妥善办理,一切都不必顾虑。
二、遗赠财产:遗赠人何维诚现有住房、屋内家具、房前房后自栽的果木、所有财产均不得擅自处理,以后全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扶养人,遗赠人各持一份,乡人民政府保存一份,县律师事务所一份。
扶养人:大岸乡尚仁村村委会(盖章)
遗赠人:何维诚(指印)
分产契
立约人:马××,女,58岁,下列立约人之母
贾×源,男,35岁,长子
贾×涛,男,26岁,次子
贾×英,女,26岁,长女
贾×珍,女,22岁,次女
关系人:王××,女,贾×源之妻
张××,女,贾×涛之妻
马××的丈夫贾××于半年前去世,遗产有:房屋6间,坐落在本市钟楼区晴川里十号,存款一万二千元及家具衣柜等。子女4人,长子、次子都已结婚,长女、次女尚未出嫁,子女、儿媳与其母共同生活。马××年老多病,不愿继续操管家务,两个儿子及儿媳也都愿意另立门户。为此,马××与子女协商同意,根据人口及收入情况,达成分产契约如下:
一、马××分得北房3间,存款五千元,日立牌18寸彩色电视机1台,双开门大立柜一个,羊毛皮大衣1件。
贾×源分得存款二千元,上海牌缝纫机1台,红灯牌收音机1个,日产柯达照相机1架。
贾×涛分得存款一千元,组合家具一套(四件),波浪牌双缸洗衣机1台,落地收音机1台。
贾×英分得东房1间(北头),存款一千五百元,大立柜两个,写字台1个,钻石牌落地电扇1台,金星牌12寸黑白电视机1台。
贾×珍分得存款二千五百元,三兜桌1个,木椅4把,石英钟1台,新乡产新飞牌电冰箱一台。
二、院子、门道、厕所共有。
三、各人房屋中现有家具衣物归各人所有。
四、贾××其余遗留衣物已分清。
五、马××百年之后,所遗分产由贾×源、贾×涛共同继承,彩色电视机由贾×源继承,大立柜由贾×源继承,其余财物由贾×英、贾×珍共同继承。
六、以上各项条款,立契约人完全同意。立约时,关系人也都在场,今后各自分居,永无争执。
本契约一式六份,立契约人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
立契约人:马××
贾×源
贾×涛
贾×英
贾×珍
关系人:王××
张××
见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袁××
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