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1996年农业污染控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99页(181字)

法国政府从1994年起加快治理农业污染。1996年制定、实施4年一期的《减少农用磷酸盐污染计划》,将氮对水资源的污染限制在许可范围之内,每年每公顷排放量低于210公斤,最后降至170公斤。同时,政府还通过颁布法规,要求改进畜牧饲养方法,改善家畜(禽)粪便的贮存方式和粪尿水的降氮水平,全面控制饲养场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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