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阁议决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12页(370字)

【事件内容】:

最近同中国政府签订了满洲铁路借款协定,此项借款所需资金,可按下列方案筹措:

一、在本协定的借款细目决定之前,应向英国或法国资本家说明此次签订的协定要点,与之协商为筹办此项资金而由中国政府发行公债的问题。

二、按本协定所建铁路,在收支不能相抵、发生不够支付上述公债之本利,中国政府亦不能支付之时,帝国政府为使横滨正金银行得以采取办法收买该公债,须做出适当措施。

三、细目协定订立之后,决定首先修筑最为容易而且最为有利的四平街、郑家屯间约六十哩的铁路。再有因该路所需款项极为有限,所以,当在国外筹措资金发生困难时,可向本国资本家筹措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