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接收后的处置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839页(448字)
【事件内容】:
(一)分区接收情形:本部为便利接收起见,即就敌伪原来分区办法,划分为关内、关外、台湾三部分;关内计分平津区、京沪区、武汉区、广州区四区。
(二)收复各路情形:敌人受降后,共产党对收复区各路,又加破坏,已分饬准备抢修。但自停止冲突恢复交通令下后,除胶济路张博支线已修复外,其余各线仍尚未能开工。至后方区各路,亦准备积极修复。预计:陇海路3月15日可通至会兴镇,4月底可通至洛阳;粤汉路4月底可通至曲江,6月底如运输路料无问题,可望通至源潭。又浙赣路将先修诸暨、金华及株洲、萍乡两段;又滇越路亦正计划修复。
(三)新路工程:除已完成宝天、綦江两路外,经遵照委座手令,就战后五年筑路计划,特将下列三线提前筹备兴筑。天水—成都—重庆—贵阳—桂林线,天水—兰州—西安线,叙府—昆明线,内中天兰路已奉准拨款,于本年度开工,其他各线,则着手筹划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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