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六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117页(1441字)
2.12 在京藏族人士向毛主席、刘委员长、周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庆贺藏历新年,毛主席同前去贺年的拉敏·益西楚臣、欧协土登桑却等进行了亲切交谈。 (《人民日报》56.2.13.①)
5.8-14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举行第二次委员(扩大)会议,总结几年来的民族工作,拟订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五七年的民族工作规划。会议决定:一九五六年在达呼(斡)尔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和改建民族乡(嘎查、苏木);进一步帮助猎民定居,使猎民逐步向社会主义性质的互助合作方面发展;继续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农、牧业互助合作的巩固和发展;继续帮助有关部门作好城镇少数民族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会议要求根据地区条件,进一步统一规划安排就业和转业的少数民族人士,协助主管部门发展少数民族的文教、卫生等事业。 (《内蒙古日报》56.5.17.①)
5.31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指示:《全面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 (《云南日报》56.5.31.①)
7.2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学习民族政策和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指示。 (《新闻稿》56.7.24.P.12)
8.23云南大理专区于四月下旬举行民家族代表座谈会,协商确定改民家族为“白族”。 (《人民日报》56.8.27.④)
9.3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发出指示,要求县以上各级党委,从十月底到十二月底以前检查一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 (《人民日报》56.9.4.④)
9.24-30 云南省委召开内地高寒贫瘠山区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检查了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批判了大汉族主义思想和作风,讨论确定帮助高寒贫瘠山区少数民族逐步改变落后状态的措施。 (《人民日报》56.10.11.④)
10.3-12 广东省民族工作积极分子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交流了民族工作经验,树立了民族工作的旗帜,就如何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百六十多条合理化建议。 (《南方日报》56.10.15.②)
10.18 广西省民族政策检查组分赴宜山、百色、平乐三个地区,检查和解决合作化后农村中执行民族政策的问题。 (《新闻稿》56.10.22.P.9)
11.25-12.5 山东省第二次民族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会议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贯彻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的一些具体办法。 (《大众日报》56.12.6.①)
11.26-12.1 辽宁省召开少数民族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会议,表彰先进,总结民族政策教育的经验.仇友文副省长到会讲话,要求继续克服和批判大汉族主义思想残余,真正保障各兄弟民族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平等地位,把民族政策教育贯彻到底。 (《辽宁日报》56.12.2.①)
12.27 国务院批准贵州省人大常委,同意改“水家”族为“水”族的提案。 (《新黔日报》56.12.27.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