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269页(862字)

1.2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采用和平协商方式,基本完成了二十五万人口地区的土改十万一千多无地缺地的农民分到了总产量可达八千九百多万斤的土地。 (《新闻稿》56.1.3.P.29)

6.26-7.3 西藏宁静宗召开人代会,决定废除十三种不合理的乌拉制度。 (《西藏日报》56.7.13.①)

9.28 到七月底止,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区(县)的一百个乡、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五十四个乡和孟连傣族拉祜族佧佤(佤)族自治县的三个试点乡完成了和平协商土改工作. (《光明日报》56.9.28.③)

11.6-17 云南省委召开边疆地区生产合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在边疆一百四十二万人口的地区完成和平协商土改的成绩,讨论了今后在边疆地区进一步全面发展生产和合作化的问题。 (《人民日报》56.11.20.④)

11.22 到八月底止,四川省藏、彝族农业区,已有一百零二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民主改革,有二十五万人口的地区正在进行民主改革,计占藏、彝族地区农业总人口的67%。在完成民主改革的地区,封建制度与奴隶制度被废除,50%以上的各族劳动人民分得了土地和部分生产资料,建立了互助组九千七百三十四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八百二十九个。在彝族地区还试办了若干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四川日报》56.11.23.④)

11.27 云南省边疆地区有一百四十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和平协商土改,废除了领主、地主的官租、地租、高利贷和各种封建特权,没收了近九亿二千万斤产量的土地。 (《云南日报》56.11.27.①)

12.27 红河哈尼族自治区于十二月上旬完成了和平协商土改。 (《云南日报》5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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