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青年读书辞典》第39页(815字)
【着者】:
冯友兰着。冯友兰(1895-1991),中国现代哲学家。本书写于1938年,1939年5月商务印书馆出版。属冯友兰整个哲学体系的“总纲”,是融会程朱理学和新实在论的产物。《新理学》的“新”就在于是“接着”宋明以来的理学讲的,而不是“照着”宋明以来的理学讲的。提出“实际”与“真际”两个范畴,认为哲学的对象是“真际”。所谓“真际”,是指在逻辑上先于客观事物而存在的“理世界”;所谓“实际”是指标志客观事物存在的“器世界”。“实际”不能脱离“真际”,而“真际”可以不要“实际”,因为它比“实际”更根本更广阔。哲学必须通过“实际”而达到“真际”,但一经达到“真际”,即可撇开“实际”而专讲“真际”。书中还探讨了共相与殊相的关系。认为程朱理学的“理”,指某类事物的共相;程朱理学的“气”,指具体世界的总的物质基础,它与“理”相结合,就产生了实际的具体事物——“器”,即个别事物的殊相。每一个具体事物,既是一个殊相,又属于某类事物。其性质由共相规定。因此,在每一个具体事物中都存在殊相与共相的矛盾。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共相并不寓于殊相之中,而是逻辑上先于殊相的“理世界”。由此,世界被划分为在下的“器世界”和在上的“理世界”。“器世界”是“理世界”的体现,“理世界”是“器世界”的根据。书中比喻说:在没有飞机之前,就有飞机之理。可见其客观唯心主义性质。由此出发,作者在认识论上也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感觉的认识对象是殊相,思(即理性认识)的认识对象是共相。哲学就是要认识共相。还对“太极”、“道”作了分析,结论是“太极”、“道”与“理”并无本质区别。本书用邵雍的十二辟卦圆图表示一切事物的变化过程,流露了运动、变化的思想。还探讨了人性、社会、道德、历史、艺术、圣人等问题。对共相殊相的探讨属本书的精华部分,对社会、道德、人性等的探讨中,残存一些封建伦理观念,可取之处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