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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93页(588字)

19世纪60年代西方列强联合运用外交讹诈手段,共同进行侵华活动的政策。倡导这一政策的是美国国务卿西华德。1862年(同治元年)2月他指使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在华实行所谓“协商与合作”主义。1864年6月,蒲安臣致美国驻上海总领事函指出“在中国,对一切重大问题要协商合作;在维护我们的条约权利所必需的范围内‘保卫’条约口岸;在纯粹的行政方面,并在世界性的基础之上,支持在外国人管理下的那个海关;赞助中国政府在维护秩序方面的努力;在条约口岸内,既不要求,也不占用租界,不用任何方式干预中国政府对于它自己的人民的管辖,也‘永不威胁’中华帝国的‘领土完整’”。同时,他又提出,美国“要在中国用‘公平的’外交行动来代替武力”。当时美国亟谋夺取侵华新的权益,但其自身力量不能与英、法、俄等国相比,因此一方面支持清政府,一方面又支持列强对华政策,并与之合作和协商,要求同列强分享对华各项不平等条约上所规定的全部侵略特权。美国这一政策得到了清政府中恭亲王奕#G,大学士桂良和曾国藩、李鸿章等的支持;英、俄、法等国因各自利益,也暂时予以支持。故在19世纪60至70年代,列强之间的合作政策,使列强对华的争夺有所缓和;列强同清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出现暂时相对稳定的局面。从而使中外反动势力进一步结合,为列强攫取新的侵华权益、提出修约要求,打开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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