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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256页(969字)

1883-1885年中越人民反对法国侵略的战争。1873年(同治十二年)法国侵略军从西贡进攻北圻(即北越),企图霸占全部越南,并通过红河入侵中国西南地区。1883年(光绪七年)8月,法政府强迫越南订立“顺化条约”,获得对越南的“保护权”。9月15日,法国即向中国提出要求:(1)中越边界划出一个中立区地带,逼使中国撤回应越方要求驻越军队;(2)中国应开放云南的蛮耗为商埠。清政府予以拒绝。中法双方均积极进行军事布署,准备一战。12月14日,法军向驻有清军和黑旗军的山西进攻,中法战争爆发。战争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1883年12月中旬至1884年7月,战争主要在越南北部进行。1883年12月16日,法军占领北越的山西,次年3月12日侵入北宁,19日陷北越的太原,4月12日占兴化。清政府在接二连三的败退中,授权李鸿章出面与法国海军舰长福录诺举行会谈,于5月17日签订《中法简明条款》,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控制,允许其在云南边境开埠通商,同意将中国驻北越军队调回,但未明确规定撤军时限。1月后法军推进至北黎的观音桥,强行“接防”清军阵地,受到清军抵制,发生“北黎冲突”。法军即以此为借口,要中国赔款2.5亿法郎,被清政府拒绝。法军遂提出最后通牒,任命孤拔为统帅,率舰开进福州和基隆海面。中法战争进入第二阶段,即1884年7月至1885年5月。1984年8月5日法军猛攻基隆,被清军击退。23日,法军偷袭江,击沉福建水师舰船30余艘,并摧毁马尾船厂。26日,清政府向法宣战。10月初,法军在台湾和北越同时发动进攻。在台湾占领基隆,后进攻淡水被阻;在北越受到清军与黑旗军顽强抵抗。当时英、美等国从各自利益出发,出面“调停”。法军则利用“调停”之机,进行充分准备,于1885年2月上旬,在北越再度发动进攻,陷落谅山与镇南关;并在浙江石浦地区击沉中国兵船两艘。28日,清政府向法提出议和,3月下旬,北越东线清军在老将冯子材率领下,取得镇南关大捷,并乘胜追击,收复谅山,将法军驱至船头、郎甲一带;西线,刘永福之黑旗军在清军配合下,在临洮大败法军,战果辉煌。战局的变化使中国在军事与外交谈判中居有利地位,但昏庸的清政府仍与法国在巴黎签订《停战条件》,同意批准《中法简明条款》,不败而败,中法战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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