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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336页(804字)

又称青岩开州教案。贵州官民掀起的反对法国传教士的驱教活动。法国天主教势力在16世纪后期即已进入贵州。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后教务日益发展,至1853年,全省已有三分之一州县设有教堂或传教点,教案已时有发生。1861年(咸丰十一年),神父胡缚理等又先后在六冲关和青岩镇强买民地,建造修道院,遭到当地群众抵制。《中法北京条约》签订后,有利于传教士的条款,使胡缚理在接任贵州主教后更加骄狂,当年4月4日,他持法国驻华公使寄来的“传教士护照”,乘坐紫色大轿,肩披紫带,雇用鼓吹,大放鞭炮,在100多名教徒簇拥下招摇而过贵阳城。先向巡抚何冠英呈送照会,声称地方官不得干预传教士在内地传教,继而拜会提督田兴恕,田拒不接见。胡的挑衅举动,激起绅民愤恨及官吏的反对。何、田联名函告全省官吏,指出天主教异端邪说:“肆行无妄,心实叵测”,号召:“如有来自外方之人,谬称教主等项名目,欲图传教惑人,务望及时驱逐。”候补道缪焕章刊刻《救劫宝训》,鼓动反教。田的部下先在贵阳附近展开驱教活动。6月12日,适逢端午,青岩镇民到郊区野游,途经姚家关天主堂大修院,与修士、教民发生争执,团务道赵畏三等乘势率众焚该修院,逮捕并处死教徒4人。法使馆代办哥士耆与云贵总督劳崇光谈判,协议由清政府抚恤、赔款。但新任贵州巡抚韩超拒不执行。1862年(同治元年)2月,开州(今开阳)法国传教士文乃耳怂恿教徒抗捐,民教双方又发生冲突,几乎动武。知府戴鹿芝据民控告,以其破坏礼俗和政令,逮捕并处死文乃耳及教徒4人。教案发生后,法国由代办升为公使的哥士耆在英、美、俄等国公使支持下,以武力相胁,要求处斩贵州官吏,以儆效尤。此案交涉几年未决,1863年12月,清政府终于屈服,遂将田兴恕革职发配新疆;缪焕章永不叙用,韩超交部议处(何、戴、赵已死,不予追究);并将提督公廨拨给天主堂使用,赔偿白银1.2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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