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九年(公元1473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021页(1391字)
春,正月,哈密把塔木儿卒,子罕慎请嗣职。帝许之,而不命主国事,国中政令无所出。土鲁番速檀阿力乘机袭破其城,执故王母努温答失里,夺金印,以忠顺王孙女为妾,留其妹婿牙兰分兵据守其地而去。阿力遣使招赤斤蒙古都督佥事昆藏同叛,昆藏不从,杀其使,以其书来献。帝嘉之,遣使赐赉。
《明纪·宪宗纪二》
时土鲁番愈强,而哈密以无主削弱,阿力欲并之。九年春,袭破其(哈密)城,执王母、夺金印,分兵守之而去。朝廷命李文等经略,无功而还。阿力修贡如故,一岁中,使者三来,朝廷仍善待之,未尝一语严诘。贡使益傲,求驯象。兵部言以备仪卫,礼有进献,无求索,乃却其请。使臣复言已得哈密城池及瓦剌奄檀王人马一万,又收捕曲先并亦思渴头目倒剌火只,乞朝廷遣使通道,往来和好。帝曰:“迤西道无阻,不须遣官。阿力果诚心修贡,朝廷不计前愆,仍以礼待。”使臣复言赤斤诸卫,素与有仇,乞遣将士护行,且谓阿力虽得哈密,止以物产充贡,愿质使臣家属于边,赐敕归谕其王,献还城印。帝从其护行之请,而赐敕谕阿力献王母及城印,即和好如初。使臣还,复遣他使再入贡,而不还哈密。
《明史·西域一·土鲁番》
春,(土鲁番)阿尔(旧作阿力)袭破(哈密)其城,执王母,夺金印,分兵守之而去,嗣屡赐敕,谕阿尔献还哈密城印。阿尔频遣使入贡,而不还哈密。
《明会要·外蕃四·土鲁番》
四月,(土鲁番袭据哈密)事闻,命边臣谨戒备,敕罕东、赤斤诸卫协力战守。
《明史·西域一·哈密卫》
土鲁番陷哈密。都督李文西征,罕东以兵来助。后都督罕慎复哈密,亦籍其兵,赐敕奖赉。
《明史·西域二·罕东卫》
秋,七月,都督同知李文,右通政刘文赴甘肃,经略哈密。
《明纪·宪宗纪二》
秋,九月,土鲁番速檀阿力王入哈密,掠王母并金印去。
《明史纪事本末·兴复哈密》
(李文、刘文)抵肃州,遣锦衣卫千户马俊奉敕往谕(土鲁番)。时阿力留其妹婿牙兰守哈密,而己携王母、金印已返土鲁番。俊至,谕以朝命,抗词不逊,羁俊月余。一日,牙兰忽至,言大兵三万即日西来,阿力乃宴劳俊等,舁王母出见。王母惧不敢言,夜潜遣人来云:“为我奏天子,速发兵救哈密。”文等以闻,遂檄都督罕慎及赤斤、罕东、乜克力诸部集兵进讨。
《明史·西域一·哈密卫》
土鲁番陷哈密,遣使三人,以书招(赤斤)都督佥事昆藏同叛。昆藏不从,杀其使,以其书来献。天子嘉之,遣使赐赉,且令发兵攻讨。昆藏以力不足,请发官军数千为助。
《明史·西域二·赤斤蒙古卫》
哈密为土鲁番所据,累求救援。兵部言:“哈密实西域咽喉,弃而不救,窃恐赤斤蒙古等卫,亦为土鲁番所胁。则我之藩篱尽撤,而甘肃之患方殷。”上命集廷臣议。会昌侯孙继宗等谓,宜遣使往谕。从之。
《明会要·职官十七》
是年,哈密入贡。
《明史·宪宗本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