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进口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050页(309字)
又被称为“灰色市场进口”,指合法制造和销售的、具有与国内某权利持有人持有的相同知识产权的商品的进口。这类商品也被称作灰色市场产品。灰色市场产品的产地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国外合法制造和销售的具有同一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口到本国,另一种是在本国合法制造的商品,出口到国外,又重新进口回到国内。从一定意义上讲,商品的平行进口有利于国内消费者,因为它可以促进所进口的商品与国内同样商品的价格竞争。因此,如果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由,不合理地限制商品平行进口,就会构成一种知识产权的滥用,使知识产权成为知识产权权利持有人用以人为分割市场、维持市场高价、限制竞争的工具,这是不能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