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902页(319字)
指为失业人员介绍职业的机构。各国职业介绍所有官办和民办、收费和免费等形式。国际劳工组织曾就设置职业介绍机构问题制定过3个国际劳工公约。新中国成立初期,为解决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曾在各地设立劳动介绍所。其任务是:登记、统计失业人员;调查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筹划介绍就业事宜;介绍就业。其后被撤销。20世纪60年代,城市中再度成立劳动介绍所。20世纪80年代,劳动服务公司一度承担职业介绍工作。根据劳动部1990年1月16日颁发的《职业介绍暂行规定》,各地就业服务部门又成立职业介绍所。其职责是执行国家劳动就业政策,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进行职业介绍,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组织劳务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