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284页(183字)

1954年11月于北京召开。提出:人民保险要组织各种保险业务,以便吸收分散的社会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充实国家财政后备力量。明确了保险基金的主要用途是:补偿国民经济因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生产的不断发展和劳动者的物质利益,补助地方防灾费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防灾工作,加强抵抗灾害的斗争,减少社会财富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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