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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羊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140页(574字)

哈萨克族的文娱体育活动之一。每逢喜庆(节日、婚娶)和集会(运动会、物资交流会、自治地方成立纪念会)时举行。哈萨克族所刁的必须是山羊,被称为“灰狼”,认为刁到灰狼的人既是好汉,又能交好运,这可能是古代突厥人崇拜苍狼的遗风。刁羊前,操办的家庭或单位即挑选一只两岁左右的山羊,宰杀后去头去蹄,扎紧食道。刁羊的人约30-50人不等,按氏族、部落或单位分为两组。先是“对刁”,后为“群刁”。“对刁”时每组先出一人一骑,由其中一人拿起地上的羊,把羊身紧压在膝弯和腹之间,双手抓住羊的后腿,将它紧紧压在马鞍上,然后对方的骑手拍马上前,抓住羊的前腿,用力拽拉扭夺。在一定时间内将羊夺走,就算胜利;夺不走就算失败。接着再换一对骑手。经过数个回合的争夺后,即开始“群刁”。骑手们分立两旁,主持人将羊往中间的地上一扔,数十人蜂拥而上,争抢此羊。得手者策马狂奔,其余人紧追不舍,眼看对方快要追上,情况不妙时,即将羊转手传给位置较好的同伴,对方又一拥而上,去追夺持羊的骑手。时而群马奔腾,时而人马扭结。刁羊的队伍离出场地越来越远。最后一人夺羊飞奔而回,当众将羊扔在开场的地点,对手们落在后面,无力追及和争夺,那人就算是胜者。有时胜者也可将刁的羊送到最受尊敬的人家中。刁羊胜利的个人和小组,能够得到物质的奖励或盛宴的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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