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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759页(323字)

基督教入教仪式。分注水礼和浸礼两种。仪式一般由神父或牧师主持,称主礼人或施洗者。行注水礼时,由施洗者将少量清水倾注于受洗者额上,让水顺额流下,同时口诵规定的礼文。行浸礼时,受洗者由施洗者引领至专用的洗礼池,将全身浸入水中,施洗者施洗过程中须口诵规定的礼文。基督教早期,两种仪式可单独举行,也可合并举行。后因浸礼多有不便,天主教及西方教会便逐渐舍弃,到20世纪后已基本不再举行浸礼。东方教会和新教的某些教派至今仍坚持举行浸礼。耶稣于传教前曾专门由加利利赴约旦河畔,由施洗约翰为其施洗,故基督教认为洗礼是耶稣立定的圣事,入教者受洗后可赦免“原罪”和“本罪”,接受上帝的“慈悲”和有权领受其他“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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