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62页(954字)
近代重要小说理论文章,夏曾佑撰,公元1903年6月发表于《绣像小说》杂志第三期,署名别士。夏氏曾于1897年与严复共同撰写《(国闻报)本馆附印说部缘起》一文,就小说与社会之关系问题发表意见,认为“小说者,正史之根矣”,小说可以助民开化。《小说原理》文中有云:“至于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诸贤言之详矣,不着于篇。”此文另就当时小说创作出版界出现之问题,以及小说之艺术特征、小说之源流、分类诸理论问题,发表了值得重视的意见。文章认为:“小说者,以详尽之笔,写已知之理者也,故最逸。史者,以简略之笔,写已知之理者也,故次之。科学书者,以详尽之笔,写未知之理者也,故难焉。经文者,以简略之笔,写未知之理者也,故最难。”文中又云:“小说之为人所乐,遂可与饮食、男女鼎足而三。”指出小说与经、史、科学着作不同质,具有叙事详尽、为人所乐诸特征。文章在谈创作问题时,强调小说作者要写“此生数十年所亲见、亲闻之实事”。这种主张比梁启超《译印政治小说序》只强调将“政治之议论一寄之于小说”,相对忽略反映现实的意见,聊胜一筹,似亦为有感于当时创作中出现的问题而发。文章对笼统的“说部”进行剖析,以历史发展的眼光对小说之分类问题做了研究。文章指出,当时统摄于说部中的曲本、弹词之类,实与小说不同源。认为弹词原于乐章,由乐章而有词曲,由词曲而有元明杂剧。至清代,又演变为弹词。而小说,则始见于《汉书·艺文志》。其书虽散佚,以魏晋间之小说例之,大约亦收拾遗文,隐喻托讽,不指一人一事言之,皆子史之支流。至唐人传奇,始就一人一事,纡徐委备,详其始末。此后再演化为章回小说。至清代《石头记》问世,于是六艺附庸,蔚为大国,小说遂为国文之一大支矣。同样是至清代,由乐章演变而来的弹词,遂与小说合流;所不同者,仅在一有韵,一无韵而已。小说、弹词虽合流矣,然而由于其渊源不同,故实又分为二派:一以应学士大夫之用,一以应妇女与粗人之用,体裁各异,而原理则同。前一派指文言体之小说,后一派指白话之通俗小说与弹词。文章对中国古代通俗文学(包括小说、弹词、杂剧等)的源流与分类进行考辨,标志着近代文人对小说的重视与认识之深入。总之,《小说原理》一文丰富了近代小说理论之内容,拓展了它的研究范围,是一篇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