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46页(312字)

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其具体职能:(1)拟订外汇管理法规和制度,根据批准后组织实施;(2)参与编制国家外汇收支计划,并监督执行;(3)管理国家外汇储备;(4)制定、调整和公布人民币汇率;(5)管理外汇调剂市场和外汇交易;(6)管理外债、办理外债的监测、登记和统计,审批向外国商业银行借款,在国内外发行外币债券和对外担保业务;(7)管理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8)监管贸易、非贸易外汇收支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9)管理在境外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10)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外汇留成办法并监督执行;(11)编制国家外汇收支统计和国际收支统计;(12)检查和处罚违反外汇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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