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51页(376字)

1930年在国际联盟理事会主持下在日内瓦召开的旨在统一票据法的国际会议。

参加者有30余国,在这次会议中,议定了统一票据法共78条,同时讨论通过三个公约:(1)汇票本票统一法公约;(2)解决汇票本票法律抵触事项公约;(3)汇票本票印花税法公约。此三种公约彼此独立,其中前两个公约的签字国有22国,在第(3)个公约上签字的有23国。

1931年又于日内瓦召集第二次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讨论支票统一问题,会议议定国际统一支票法共57条,并通过统一支票法公约、解决支票法律冲突公约、支票印花税法公约,签字国达29国。上述会议,我国国民党政府均未派员参加,亦未在各公约上签字。而英美法系的国家除英国在印花税法公约事后加入外,其余各公约均未参加与签字,票据法上的英美法系仍然存在,此次会议仍未形成世界统一的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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