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方咨询集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96页(637字)

关贸总协定代表理事会所属的一个常设机构。

它是在1975年7月11日根据总协定代表理事会决定成立的一个临时组织,在1979年11月根据代表理事会决定改为常设机构。该集团由缔约方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代表轮流组成,其成员限制在18名,包括工业化国家缔约方,中央计划经济国家缔约方和发展中国家(地区)缔约方,而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代表在该组织中占10名,构成多数。总协定的总干事担任其主席。十八方咨询集团是一个协商组织,其成员方参加会议的都是负责贸易政策的人士,通常是各自政府中的高级文职官员。

该集团每年举行若干次会议,对贸易政策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至少每年向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该集团的报告是咨询性的,但是它的意见,代表了各方利益集团通过协商后所形成的一致意见,往往容易在理事会和缔约方全体大会上被接受,十八方咨询集团的宗旨与任务,根据该集团的章程规定,主要是协助缔约方全体做好下列工作;(1)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进行研究,谋求缔约各方所采取的贸易政策与总协定的目的和原则相一致;(2)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与对策,防止任何可能危及多边贸易体系和国际贸易总体关系的干扰以及在上述干扰发生时采取适当的行动;及时消除这些干扰;(3)发展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作关系,特别是协调总协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关系。概言之,十八方咨询集团的宗旨与任务是处理好当前存在的问题,预测国际贸易关系的未来发展方向,为制定未来的贸易政策莫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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