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担保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21页(228字)

工程项目承包商与业主在签定合同时,由承包商的开户银行向业主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业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向承包商提供预付款的法律行为。

承包商可以利用预付款购买施工设备、材料和组织施工人员等有关工作。承包商急于早日得到预付款,就必须尽早开出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担保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和其他当事人担任,并由他们向业主担保。如业主发现预付款没有按银行担保保函兑现,担保人必须在保函约定的金额限度内向业主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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