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主要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83页(227字)

又称经济合同基本条款或经济合同必要条款。

按照合同的性质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经济合同法》第12条规定,经济合同应具备如下6项主要条款:(1)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2)数量和质量;(3)价款或者酬金;(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6)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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