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法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21页(293字)

是美国现行的进出口贸易法规。

1988年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1988年美国综合贸易和竞争力法。这项立法历经两届国会审议,厚达千页,受到各国关注,是继1974年贸易法后最大规模的贸易立法,反映出美国国会对美国贸易赤字问题的重视,并且显示了美国国会将会对国外不公平贸易措施采取更加积极反应的政策方向。1988年美国综合贸易和竞争力法的要点在于授权美国政府部门推动多边和双边贸易协商,修改并强化现行贸易法规,包括对反补贴和倾销的规定;其他条款还包括美国出口促进、美国竞争力的改善、农产品贸易问题、政府采购以及100余项税率调整和海关授权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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