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55页(241字)

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会员国政府签字同意,规定银行的成立和经营业务的一个协定。

协定于1965年12月17日修订生效。协定规定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成立的宗旨和经营业务。

协定的主要内容有(1)宗旨;(2)银行会员国资格和银行资本;(3)贷款和担保的一般规定;(4)经营业务;(5)组织和管理;(6)会员国的退出和暂停会员国资格、营业的停止;(7)法律地位、豁免和特权;(8)协定修订办法;(9)协定解释办法;(10)默认;(11)最后条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