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60页(401字)
对征收个人所得税划分的年份和规定征收的范围。
各国大都对居民和非居民实行不同的征税范围。对于非居民,只就其国内的所得征税;对于居民,不论是本国人或外国人,对其在国内和国外的所得都要征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1)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都要征税;不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只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税。(2)在中国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对其境外的所得,只就汇来我国的部分计算征税;居住在我国5年以上的个人,从第6年起,对其境外的所得,不论是否汇来我国,都要计算征税(国家另有优惠规定者除外)。(3)在中国境内工作,提供劳务的所得,居住不满3个月的个人,对其从我国境外雇主取得的报酬,免予征税。这样规定,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利益,行使税收管辖权,也符合国际惯例,便于同外国按照对等原则订立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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