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或符号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0页(545字)

18世纪英国哲学家贝克莱用以表示观念间的联系的术语。

贝克莱认为,当两种观念总是固定地前后相随,一种观念的出现总是预示着另一种观念将随之而出现时,前一种观念即成为后一种观念的标记或符号。这种标记或符号是上帝对我们的提示,科学的任务就在于研究这些标记或符号。

贝克莱认为,人们通常所认为的事物间的因果关系即观念间的因果关系是不存在的,人们通常以为火是烫痛的原因,物体的碰撞是声音的原因,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观念是僵死、消极、被动的,所以,一个观念决不能产生另一个观念,不能成为另一个观念的原因。

“观念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因同果的关系,它只表示一个标记与其所表示的事物的关系”。

火只是烫痛这个观念的标记或符号,同理,物体的碰撞也只是声音的标记或符号。这些标记或符号与其所表示的事物间的关系完全是出于上帝的意志,上帝以这些标记或符号来提醒人们的注意,指导人们的行为,以表明上帝的智慧与善意。

科学的对象和任务,“正是在于研究和了解上帝所制造的那些标记(或那种语言),而不在于以有形的原因来解释各种事物”。因为是上帝以一定的规律来使众多观念前后相继,井然有序地呈现在人们心中,而符号和标记正昭示了这些规律。

上一篇:变体论 下一篇: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