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弃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86页(473字)

黑格尔哲学中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旧音译“奥伏赫变”。

原意有消极和积极双重含义,消极意义含有取消或舍弃之意,积极意义含有保持或保存之意。

扬弃是黑格尔解释范畴的发展过程的辩证概念。

他认为,在范畴的推演和发展过程中,每一阶段对于前一阶段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这种否定又不是单纯的否定或全盘的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有肯定,取消中包含有保存,从而使发展过程体现出对旧质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被扬弃的东西同时即是被保存的东西,只是失去了直接性而已,但它并不因此而化为无。因此,扬弃的实质是辩证的否定。例如,逻辑学中从存在论到本质论再到概念论的发展过程,存在论中从质到量再到度的发展过程,都是被扬弃的过程;后一阶段对前一阶段并不是单纯的否定和简单的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既有舍弃又有保存。可见,扬弃既是概念之间联系的环节,又是发展的环节。在《小逻辑》第96节里,黑格尔以把握扬弃概念证明“德国语言富有思辨的精神”,“它超出了单纯理智的非此即彼的抽象方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