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攻取台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142页(722字)

1683年施琅统领了清水师进攻台湾,降服郑氏政权。1662年郑成功死,其子郑经继立。自此,台湾内部矛盾加深,政治日趋腐败。当时,内地已由清朝基本统一,台湾割据,终非久计。“三藩”叛乱时期郑经一度出兵厦门、泉州,与叛军相应合,成为统一国家的威胁。将士感于穷途末路,不断渡海降清。1681年(康熙二十年)郑经死,年仅12岁的郑克塽继立。其长兄郑克蹙监国,旋被部将冯锡范所杀。内部分崩离析,“人心惶惑未定”。康熙平定“三藩”叛乱后,重申“宜乘机规取澎湖、台湾”。命福建调兵造船,整饬军备。又重用力主统一台湾的姚启圣为福建总督,任命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共筹取台兵事。一些大臣曾加反对,提出“征台湾宜缓”,诬称施琅“去必叛”。康熙力排沮议,于1681年命姚启圣、施琅“统辖福建全省兵”,“进取澎湖、台湾”。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率战船300艘,水师2万,自福州渡海,直取澎湖。激战7日,郑军大溃,守将刘国轩逃奔台湾。清军攻取澎湖后,规取台湾指日可待,郑氏政权极为恐慌,“群情汹汹”,“莫不解体”。郑克塽被迫率众出降。施琅军至台湾,“百姓壶浆相继于路,海军皆预制清朝旗号,以迎王师”。攻取台湾后,清廷内部又生歧见。有人提出“宜迁其人,弃其地”,主张放弃台湾。施琅力主坚守台湾进行开发,使成为“野沃土膏,物产利溥”之地,并可成为“东南数省之屏蔽”。康熙支持施琅意见,指出,“台湾弃取,所关甚大”,“弃而不守,尤为不可”。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清政府在台湾设一府三县,即台湾府和台湾、凤山、诸罗三县,隶福建省,并派官军万人驻守台湾。自此,台湾经济迅速发展,人口猛增,与内地结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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