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92年白令海区捕捞禁则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38页(283字)
美国1992年11月2日颁布《白令海捕捞实施法案》。该法案禁止美国的船只在白令海区域从事捕鱼活动,美国和俄罗斯独联体为成员国的《国际渔业协议》所规定的捕鱼活动除外。任何违犯行为将按《麦格纳森渔业保护和管理法》第308条规定予以处罚或法律制裁。商业部将在联邦登记处列出禁止在白令海内从事捕鱼活动的国家的名单,美国和独联体为成员国的《国际渔业协议》所规定的捕鱼活动除外。1992年12月31日后对违背该法案的行为,美国将实施法律制裁,法案将被取消违反者进入美国和美国任何可航行水域的资格,美国受理对相关法律制裁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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