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渔业捕捞限量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39页(197字)
新西兰1989年《渔业法修正案》规定,在考虑渔业传统的非商业性利益后,法规授权主管部长应明确每个限额经营地区用于商业渔业的总捕捞量。这一捕捞量包括1977年《领海及专属经济区法规》第11部分相关的捕捞量。在向渔业工业局咨询后,部长可以降低允许的捕捞量,但是不能将数量少到1977年《领海及专属经济区法规》与欧、盟组织相关法令所确定的数量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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