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1405页(216字)

俗称婚姻自由,即在自愿基础上建立的正常夫妻关系。指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即不受他人的干涉,也不受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财产状况、职业等的限制。离婚自由,即男女任何一方因正当理由而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均受到法律保护。自愿婚决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随心所欲,它既反对限制婚姻的恶习,又反对以婚姻自由为借口玩弄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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