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
书籍:财税会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68页(639字)
通过第三者对会计人员所作的会计记录(包括凭证、帐册、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并作出结论性意见。它是一种对财政金融和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审计的分类有:按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分为政府审计和企事业单位审计;按审计的时间分为事前审计、事后审计和日常工作审核;还可按审计的目的、内容等进行分类。
审计是从会计中分离出来的。我国宋代在太府内设了一个“审计司”,这是我国第一次出现审计这个名词。清代在户部内专设“清吏司”,负责查帐事宜。中华民国初期,北京政府最初设立了一个审计处,后来设置了审计院。国民党政府于1928年颁布过审计法,1931年在监察院设立了一个审计部。这都属于政府审计性质。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企业审计一般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政府审计则由国家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如审计院、审计局等进行。
社会主义条件下审计对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和杜绝浪费,打击贪污盗窃有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纠正了长期以来忽视审计的情况。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我国的审计机构及审计制度正在逐步地建立和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