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74页(492字)

理性认识,是人们对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它的特点是抽象性和间接性。理性认识的形式有概念、判断和推理。因此,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

概念,是人们对于同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属性的反映,是理性认识的开端。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联系或关系的反映和对事物特性的判明或断定。判断和概念相互依赖,没有概念,就无所谓判断,反之亦然。判断是概念的展开,概念是判断的浓缩。推理是从事物的联系或关系中由已知的判断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判断的思维形式。推理不仅反映事物现有的联系,而且能够反映出事物未来发展的趋势。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是理性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它们之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和次序,又有着有机的联系,构成一个完整的思维过程。

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对感性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而形成的。而形成理性认识的唯一目的,就是指导实践,实现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因此,理性认识的重要性,只有立足于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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