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中逐步完善内部银行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内部会计实用手册》第410页(4657字)

某矿务局内部银行模拟国家银行的职能,对矿务局所属矿(厂)各事业单位的一切收入、支出及其相互之间的物资供应、半成品流转等各种经济往来,进行监督、控制。它是矿务局进行计价结算的资金、费用型管理中心。

一、内部银行简况

1.内部银行的形式

该局内部银行是单轨制形式的一级内部银行。初建时,它是完全资金型的内部银行,以资金管理为主要内容,目前是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来加速资金的周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完全资金型内部银行已发展为资金费用型内部银行。它不仅对资金进行合理化管理,对费用的支出、材料的耗费、定额及其储备等也都有一整套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2.内部银行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内部银行采用单轨制组织形式,设置在财会部门之内,是财会部门的一部分。局财务处及所属矿(厂)财务科分别设置内部银行。财务处(科)长任总(分)行行长。内部银行以财务处资金核算组为中心,配备1名专业人员,主办局内部银行业务,各矿(厂)设兼职人员1名,主办与局内部银行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

3.内部银行的结算

内部银行纳入专业核算范围之内,构成财会部门的一部分,在其结算办法中,设置了“内部存款”、“内部贷款”两个总帐科目。按矿(厂)、费用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在办理结算过程中,配有各种原始票证,如“内部缴款书”、“内部银行委托承付”、“内部银行拒付理由书”、“内部银行划款委托书”等。所属矿(厂)在会计报表的资金平衡表中非定额流动资金来源及占用方,分别增设“内部存款”、“内部贷款”项目。

在内部银行的结算执行过程中,主要以上述两个会计科目和原始票证来处理内部银行结算业务。

在结算时,严格按照内部银行的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先存储、后支出、存贷计息”的原则。对所属矿(厂)及费用单位的资金做到合理调度。为了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内部银行配备了专用小汽车往返于所属单位,及时办理贷款清算手续。

在凭证传递过程中,所属矿(厂)之间的经济业务结算时间为5天,在此期限内,双方经济往来中发生纠纷时,可以办理内部银行拒付手续,双方自行处理解决。如双方调节不成功,局内部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和真实的经济内容进行仲裁。

二、总承包以后内部银行的发展及作用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不断出现,内部银行也从单纯的资金型逐渐转化为资金、费用型。企业采取划小核算单位,把承包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内部核算单位的办法,明确各矿(厂)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把经济责任同内部核算单位的物质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使各内部核算单位既有内在动力又有外部压力。

1.运用内部银行的控制和监督职能,完善内部经济体制

内部银行对局所属矿(厂)分别开设结算、工资、代垫运费三个帐户,按专户行使银行存款的支付权。同时,规定工资专户的存款不得任意转户。每月局所属矿(厂)必须根据当月产量与效益的完成情况,审批产量和效益工资,从结算户存款中划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包干工资的提取和使用。企业运用内部银行的经济调控手段,管理经济活动,完善企业内部经济体制。

2.分解指标,核定资金定额

局内部银行对开户的所属矿(厂)实行严格的收、贷、支、存核算,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充分发挥内部银行的作用。矿务局于1986年重新核定了所属矿(厂)的定额流动资金占用量,定消耗、定储备,把全局国拨流动资金分解到所属矿(厂),不足部分由局内部银行发放贷款解决。贷款利率随国家银行利率变化而变化,并充分考虑矿(厂)发出商品占用部分非定额流动资金,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特殊情况,将部分发出商品也一并纳入定额流动资金管理范围。

矿务局将省公司核定的定额流动资金中的储备资金指标、双增双节指标,分解给供应处,落实到各矿(厂),科学的控制采购计划。同时,要求各矿(厂)按吨煤材料消耗指标和局制定的计划价格,考虑部分价格上涨因素,结合公司下达的双增双节指标,要求所属矿(厂)按月做出材料消耗计划和采购计划报局供应处,局供应处根据需用量审批计划,送交内部银行。所属矿(厂)财务科根据上月财务决算,编制材料消耗表,对全矿的吨煤材料消耗进行分析、预算,编制月财务收支预算上报局内部银行。局内部银行以矿(厂)上报的材料采购计划和财务收入预算为依据,下拨采购资金,进行定额储备和定额消耗的控制管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矿(厂)。由于采购合理,防止了乱采购造成的拖欠贷款、罚交滞纳金现象的发生。过去,每年支付的滞纳金高达100多万元,到1986年基本下降为零,同时还保证了矿(厂)的材料供应。

3.集中贷款回收,加速资金周转

根据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对资金管理工作的要求,矿务局召开了以内部银行为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管理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内部银行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将过去由财务与运销分别管理的煤炭产品销售收入,一并纳入内部银行进行回收。高度集中了资金的管理权,灵活调度了全局资金,调剂了矿(厂)资金的余缺。根据矿(厂)的具体情况,内部银行编制了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确定资金需用量,将日常的资金收、付限制在计划允许的范围之内,优先考虑生产急需,保证了上缴税款和应缴上级款项。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山区交通不便的特殊情况,内部银行采取了压缩在途资金天数的做法,自备交通车,每日往返所属单位,交换当日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变原来通过国家银行需一星期时间才能办理的经济业务为一天处理完毕,减少了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了资金周转。内部银行的建立,使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由原来的108天缩短为1988年的82天,流动资金占用日趋合理。总承包以来,该局先后偿还了近27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如果用户不拖欠贷款,有能力偿还全部贷款。目前,该局在国家银行贷款700万元,年支会利息113万元;内部银行发放内部贷款5398万元,年内部利息收入384.7万元,两者相抵全年可节约利息支出271.7万元。

4.资金统筹,量入为出

该局煤炭产品,每年的外运计划车皮量只能兑现80%左右,严重制约了煤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形成了一个“以运定产”、“以运定销”的被动局面。生产出来的原煤因运力不足而长期积压,成品资金由1981年占定额流动资金的13%,上升到1988年的58.4%。1988年末成品资金高达2720万元。由于成品资金长期不合理占用,全局资金日趋紧张。为了缓解成品资金积压所造成的不良循环,矿务局将所属矿(厂)的维简基金、大修理基金、造林育林基金及应上缴的上级管理费,按其从成本中提取的总额,逐月上缴局内部银行管理,控制使用。各矿(厂)在使用该项资金时,必须严格按专项工程管理办法和专项工程计划,正确编制概算、预算、决算,根据工程开工报告、计划统计工程进度,向局内部银行上报工程、设备和其他费用价款结算单。局内部再依据预算、统计进度和矿(厂)在内部银行所拥有的存款,拨付款项。采用这种措施后,缓解了全局流动资金占用与来源不平衡的关系,解决了按时发放工资、及时支付运费、支付贷款的具体问题。

5.以变应变,及时回收货款

随着银行改革的深入,国家银行改变了部分结算方式,变“托收承付”为“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停止了结算贷款业务,收回结算贷款。国家银行不再行使过去的行政监督管理权,让购销双方直接见面。由于目前部分三角和多角债务的存在,货款长期拖欠,给我该带来了回收货款的困难。面对这种问题,局内部银行与运销部门成立了“货款回收办公室”,对发出的煤炭产品,采取对用户和煤炭品种归类的办法,每日清算出外销的各品种煤量和应回收货款,及时向用户清算。如该局专门走访几家主要用户、双方达成协议,每月8日、18日、28日双方派专人到指定地点结算10天之内的货款。局内部银行派专人交会发货票,用户根据发货票应结算金额承付货款。从而做到了自带汇票,按期结算,确保了货款回收和资金及时回笼。

6.灵活运用资金、扶持多种经营

矿务局内部银行在逐年偿还贷款的同时,还以低息贷出一部分资金扶持多种经营的发展。首先,对多种经营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建设。相继建成了炼焦炉4座,简易洗煤厂2个、硅铁厂1个,投产后均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另外,为了缓解电力紧张的局面,内部银行在两年内共融通专用基金1000万元,扩建了电厂,并改造了一个变电所。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设想

利用内部银行的经济杠杆作用,资金周转速度逐年加快,资金利用率逐年提高,一方面消化了价格增支因素,降低了材料消耗费用支出;另一方面保证了盈利指标和双增双节任务的完成。

通过内部银行的管理,不仅使贷款下降为700万元,消化了总承包以前企业因超亏造成的100多万元超支,还拿出525万元资金投入多种经营,这一切都是充分利用向部银行机制对企业加强管理的结果。

实行内部银行,改变了过去单一的行政管理。它不仅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层层分解、归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班组和个人,还高度集中行使了经济的调控手段,使企业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将市场机制和人为机制有机统一起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调动企业内部各核算单位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和费用,加速资金周转,节约资金耗费,达到完成各项经济任务的目的。

通过几年的实践,认识到单轨制的一级内部银行已远远满足不了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将内部银行发展为矿(厂)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二级制内部银行,划小核算单位,开展全面经济核算,才能适应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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