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58页(542字)

以生产资料原始公社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社会形态,延续三百余万年之久。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人们主要采用石器工具,以采集天然食物和渔猎为生。生产资料由公社成员共同占有,集体劳动,人们之间是平等的互助合作的关系,劳动产品在全体公社成员中平均分配。没有剥削和压迫。从事生产和维系生存的群体,初为原始群,后过渡到氏族公社,氏族公社经历了母系氏族阶段和父系氏族阶段。两性关系由杂交、血缘家庭,经群婚、对偶婚,过渡到一夫一妻制(单偶婚)。在原始社会中,氏族公社为基本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在它之上还有胞族、部落、部落联盟。在由旧石器时代进入新石器时代时,出现了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游牧部落从其他部落中分离出来。原始公社末期,随着金属工具的出现,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引起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这样,劳动生产率得到显着提高,剩余产品日渐增多,商品交换日益发展,原来属于氏族公有的财产逐渐变成个人的私有财产,氏族成员贫富差别扩大,战俘和一些失去生活资料的人逐渐成为富人的奴隶,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原始社会因而趋于瓦解,后来终于为奴隶社会所代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