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489页(596字)

位于东经117°08′~117°40′、北纬39°21′~39°50′之间。

公元1172年(金大定十二年)始建宝坻县,取《经》:“如坻如京”之意而称宝坻县。

①1912年沿称宝坻县;1958年6月,香河县与宝坻县,合并,仍称宝坻县。②1962年6月,宝坻、香河两县分设。

民国初年隶顺天府;1914年隶京兆地方。1928年隶河北省。1946年1月隶冀东区。1949年8月隶河北省。1973年8月1日划归天津市辖。

宝坻县〔冀〕 见560页“香河县”。

宝昌县〔内蒙古〕 见69页“太仆寺旗”、134页“正镶白旗”。

宝昌县〔冀〕 见472页“沽源县”。

宝昌招垦设治局 见69页“太仆寺旗”。

宝沽县 见69页“太仆寺旗”。

宝清州 见490页“宝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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