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行政管理机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68页(348字)

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力、从事涉外行政管理事务的机关。我国的外事行政管理机关主要可分为中央外事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外事行政管理机关。中央外事行政管理机关主要包括:外交部、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等专门的外事机关,它们是执行国家外事行政管理法规的主要部门,也是外事行政的归口管理部门,它们有权制定外事行政管理规章;二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内设立的外事工作机构,它们是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外事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具体管理和统筹协调外事行政工作。地方外事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外事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市、地(自治州、盟)、县(县级市)设立的外事办公室,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内设立的外事工作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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