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渔业管理机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82页(289字)
根据巴基斯坦法令规定,1958年,巴基斯坦中央政府在旁遮普省成立了第一个省级渔业部。该部在下设区、县都成立了渔业管理分支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保护天然资源,组织改进捕捞技术和网具,完善养殖工艺,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推广渔业先进技术,帮助农民发展渔业生产。1972年,全国进行行政区划,中央政府决定由粮食农业合作部统一领导渔业管理,部内设立海洋、内陆渔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发展渔业的方针政策,协调各省渔业发展关系,开展国际合作,争取外援,组织兴建渔港,增加出口量。按照法令要求,各省成立了省级渔业部,由中央粮食农业合作部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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